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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晋中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8名专职辅导员思政教师公告

来源:博士信息网发布时间:2022-03-24作者:大国
  中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自建校以来,学校坚持立德树人,秉持“修德、积学、精技、善行”的校训,致力于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为进一步加强学院专职辅导员、思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4名、思政教师4名,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含委培、定向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2019年、2020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视同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2019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要求;
  6.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9月23日至2003年9月23日期间出生);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以上服务(服役)期满截至时间均为2021年9月23日。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况;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计划及岗位具体要求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4名、思政教师4名,均为全额事业编制。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晋中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思政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学院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2021年9月23日在晋中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jzzy.sx.cn/)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的各类信息(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时间、地点以及笔试、面试成绩等)均在晋中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jzzy.sx.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如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的,后果应聘人员自负。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1日—1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地点:晋中市榆次区龙湖东大街919号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行政楼南楼一层西大厅
  4.报名提交材料(除证件原件外均为A4纸格式):
  (1)《晋中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思政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应聘人员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5)、《应聘人员体温监测登记表》(附件6)。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一寸同版红底免冠照片3张(背面需标清姓名)。
  (4)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查询);研究生阶段《学位认证报告》(学位网查询)。
  (6)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中国共产党党员(或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证明原件。
  (8)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提供本科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9)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10)2019年、2020年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需提供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及档案存放证明;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应届生岗位的,还需提供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及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并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11)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资格审查
  时间:2021年10月14-15日
  学院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思政部等部门组成资格审查组对应聘者的条件逐项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要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初审、复审二次审查办法,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条件,由资格审查组组织相应专家组(3-5名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专家)对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认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学院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
  招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予以取消,并在学院网站发布补充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将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一般性岗位(专技2),并在晋中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公告,同时告知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转入的一般性岗位(专技2),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的,在学院网站发布公告。
  (四)考试与资格复审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学院委托第三方组织实施。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其中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政策法规、时事政治等,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包括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应聘人员参加考试等现场环节须进行体温检测及“健康码”、“行程码”查验,需满足“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山西健康码”绿码并接种新冠疫苗,且体温检测低于37.3℃的要求。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接种禁忌证明或暂缓接种证明。省外入(返)晋的应聘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参加考试时,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以及手机健康码绿码。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应聘人员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成绩可登录学院网站查询。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学院组织实施。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在学院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件原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
  (1)笔试准考证。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应届生岗位的,需提供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合格证书原件。
  (3)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原件。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1)专职辅导员岗面试采取主题演讲(占50%)和案例分析(占50%)两个环节进行。报考人员现场抽取题目后封闭独立备课(不得携带上网设备)40分钟。主题演讲限时10分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价值观和思想政治素养、逻辑思维及语言组织能力、讲授能力等;案例分析限时10分钟,主要考察分析问题、研判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思政教师岗面试采取课堂能力测试(占60%)和专业能力测试(占40%)两个环节进行。课堂能力测试方式为试讲,试讲内容由评委确定,实行封闭独立备课(不得携带上网设备),备课时间为40分钟,试讲时间为20分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课堂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板书、仪表举止、教学潜能、职业态度等;专业能力测试方式为答辩,答辩时间为5分钟左右,重点考察专业知识总体掌握的程度、应聘人的综合素质等。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于面试全部结束后一日内在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晋中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1.体检
  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晋中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通知2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强化考察环节,严格把关,考察应深入细致,对被考察对象全面了解,防止考察失察、失真。学院成立考察小组,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或审核。国内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其他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
  不按时参加体检、考察或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可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综合成绩顺序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经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在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结果向市人社局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为尽快熟悉适应工作环境,聘用后临时坐班一年。
  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六、工作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学院纪检部门要加强对本单位招聘工作的内部监督力度。市人社部门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特别是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学院纪委、市人社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六)严格疫情防控制度。学院防控办按照有关要求,安排做好招聘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报名等现场环节须进行体温检测及“健康码”、“行程码”查验,需满足“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山西健康码”绿码并接种新冠疫苗,且体温检测低于37.3℃的要求。未接种新冠疫苗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由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的接种禁忌证明或暂缓接种证明。省外入(返)晋的应聘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晋中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0354-2662271
  监督电话:0354-266775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晋中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9月23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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