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中国政法大学是一所以法学学科为特色和优势,兼有政治学、经济学、 管理学、文学、历史学、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等学科的“211 工程” 重点建设大学,“‘985 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2011 计划”和“111 计 划”(高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重点建设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直属于国家教育部,由教育部与北京市共建,正致力于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 一流学科。现有海淀区学院路和昌平区府学路两个校区。
学校拥有39个博士学位授权点。
招生方式
2024年学校只招收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包括本科直博、硕博贯通和 申请-考核制。本科直博生及硕博贯通研究生招生办法详见《中国政法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 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博士研究生(本科直博生)管理规定》《中国政法大学硕博贯通研究生 选拔培养工作办法》。申请-考核制是指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采取“材料审查+综合考 试”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
招生专业
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及方向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列入招生专业目录中的导师, 一般每人次招收1名博士研究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总人数以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高等学校计划、部省合建计划单列,详见《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2024年对口支援、部省 合建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马克思主义学院各专业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储才计划专项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就业方式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高等学校计划、部省合建计划、教育部批准设立的 高等院校教师外,2024 年我校招收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超过总计划的10%。
申请条件
考生在满足下述博士研究生报考基本条件的同时,还应符合报考学院和专业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各学院(专业)条件详见报考学院制定的实施办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4.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人员;
(2)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人须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 获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 认证书》。
5.申请人本(专)科、硕士研究生专业之一,应与报考专业属于相同或相近一级学科。报考专业相近学科的范围、报考新兴交叉学科的条件详见各学院招生实施办法。
6.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和较突出的创新能力。
7.有两名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书面推荐意见
申请材料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政审表”“专家推荐信”(网上报名系统 下载后打印填写),其中专家推荐信须由推荐专家亲自封入单独信封并在封口处骑缝签字。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页复印)。
3.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或培养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4.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必须在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补交)。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有效期不少于 3 个月),拟提前毕业的硕 士研究生还需提交由所在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可以提前毕业的证明;获得国(境) 外学历学位证书者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国(境)外学校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按期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承诺书。
5.已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提交硕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 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就读国(境)外学校不要求撰写硕士学位论文者不必提交开题报 告或硕士学位论文。
6.至少 1 项能够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科研成果(论文、专著、调研报告等)。
7.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字数不少于 5000 字。研究计划应具备科学性、创新性、 可行性,包括研究主题、已有研究基础、基本思路、预期目标等。
8.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除上述材料外,申请人还应提交报考学院或专业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如外语水平证明 等),具体规定详见报考学院制定的招生实施办法。
申请流程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25日。逾期不可补报,也不可再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3.网上支付报名费:根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博士研究生报名费为 200 元/人,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 统支付,不接受其他支付方式。网上报名截止前,未完成网上支付报名费者,报名无效。考生在网上支付报名费后,无论考生是否获得综合考试资格,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4.考生须按网上报名系统的要求提交身份证件、学籍学历证书等材料的扫描件。
(二)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申请人务必于 2023年 12 月 27 日前(以寄出地邮戳时间为准) 将纸质申请材料通过中国邮政 EMS 邮寄或现场递交至申请学院。使用中国邮政 EMS 以外的 其他快递寄送材料的,恕不接受报名。申请材料详细接收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见报考学院制定的招生实施办法。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对口支援高等学校计划、部省合建计划申请材料接收地址 见《2024 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2024 年对口支援、部省合 建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办法》。请认真准备材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恕不接受报名。申请材料一经收取恕不退还。
资格审查及综合考试
报名截止后,各招生学院进行材料审查并择优拟定进入综合考试的申请人名单,经学校审定后,预计于2024年1月由学校统一公布,请关注后续相关通知。考生可在综合考试前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综合考试通知书。
综合考试
时间:2024 年 3 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学校及各学院通知)。综合考试报到时须携带综合考试通知书和所提交申请材料相关复印件的原件,具体安排见后续通知。
综合考试内容:
(1)外语笔试考核,主要考察外语综合能力,包括词汇、语法、阅读、翻译及写作能 力,考试难度参考大学英语六级水平(小语种参照执行);
(2)专业考核,包括专业笔试和专业面试,专业笔试科目详见各学院招生实施办法。考生综合考试总成绩由外语考核成绩和专业考核成绩按比例组成。
录取
在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内,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录取工作坚持同一录取分数线原则,坚持德智体美综合评价原则,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为重要依据原则,全面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录取名单按照同一导师名下考生的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总成绩中的任意一项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予录取。外国语笔试成绩未达到学校确定的合格分数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录取资格无效。应届硕士毕业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之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或教育部留 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